使用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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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規定了 TicketMe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在本網站上提供的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的使用條件。註冊用戶(以下簡稱「用戶」)應遵守本條款使用本服務。
第 1 條(適用)
本條款適用於用戶與本公司之間與本服務使用有關的所有關係。
本公司可能會就本服務制定其他使用規則等各種規定(以下簡稱「個別規定」)。這些個別規定無論其名稱如何,均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
如果本條款的規定與前條的個別規定有衝突,除非個別規定中另有特別說明,否則以個別規定為準。
第 2 條(禁止事項)
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良俗的行為
與犯罪行為相關的行為
侵犯本服務內容等、本服務中包含的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的行為
破壞或妨礙本公司、其他用戶或第三方的伺服器或網絡功能的行為
將通過本服務獲得的資訊用於商業目的的行為
可能妨礙本公司服務運營的行為,特別是發送大量請求的行為
進行或試圖進行未經授權的訪問的行為
收集或儲存其他用戶的個人資訊的行為
出於不正當目的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對本服務的其他用戶或第三方造成不利、損害或不適的行為
冒充其他用戶的行為
未經本公司許可在本服務上進行廣告、宣傳、招攬或營業行為
以結識陌生異性為目的的行為
直接或間接向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的行為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行為
第 3 條(暫停或中斷服務)
如果本公司判斷存在以下任何情況,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戶的情況下暫停或中斷全部或部分服務:
為了進行本服務相關電腦系統的維護檢查或更新
由於地震、雷擊、火災、停電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難以提供服務
電腦或通訊線路等因事故而停止
其他本公司認為難以提供服務的情況
對於因本服務的暫停或中斷而給用戶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不便或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 4 條(使用限制和取消註冊)
如果用戶屬於以下任何情況,本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限制用戶使用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功能,或取消用戶的註冊:
違反本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發現註冊資訊中存在虛假事實
未支付費用等債務
長時間未回應本公司的聯繫
長時間未使用本服務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合使用本服務的情況
對於本公司根據本條採取的行為而導致用戶遭受的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 5 條(免責聲明)
本公司不對本服務在事實上或法律上的缺陷(包括安全性、可靠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目的適用性、安全性相關的缺陷、錯誤或漏洞、權利侵犯等)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證。
除非因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本公司對因使用本服務而給用戶造成的任何損害概不負責。但是,如果本服務與用戶之間的合約(包括本條款)被認定為消費者合約法規定的消費者合約,則不適用此免責條款。
即使在前款但書規定的情況下,對於因本公司的輕微過失(不包括重大過失)而導致的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給用戶造成的損害中的特殊情況下的損害(包括本公司或用戶可以預見或可能預見的情況),本公司也不承擔任何責任。此外,對於因本公司的輕微過失(不包括重大過失)而導致的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給用戶造成的損害,賠償金額上限為用戶在該損害發生當月支付的使用費用金額。
對於用戶與其他用戶或第三方之間因本服務而產生的交易、溝通或糾紛等,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 6 條(服務內容的變更等)
本公司可以在事先通知用戶的情況下,變更、添加或廢除本服務的內容,用戶同意這一點。
第 7 條(使用條款的變更)
在以下情況下,本公司可以在不經用戶個別同意的情況下修改本條款:
修改本條款符合用戶的一般利益時。
修改本條款不違背本服務使用合約的目的,且考慮到修改的必要性、修改後內容的合理性等修改相關情況,被認為是合理的。
本公司在根據前項修改本條款時,將事先通知用戶本條款將被修改、修改後的本條款內容及其生效時間。
第 8 條(禁止轉讓權利義務)
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用戶不得將使用合約上的地位或基於本條款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將其作為擔保。
第 9 條(物品或服務使用權等的轉讓)
用戶同意,可以將在本公司服務內銷售、購買的物品或服務使用權等轉讓給第三方。
第 10 條(停止銷售時的約定)
用戶同意,對於在本公司服務內銷售的物品或服務使用權等,如果一級銷售者未履行其應盡的義務,一級銷售者有義務以一級銷售時的價格回購物品或服務使用權等。
第 11 條(準據法和管轄法院)
本條款的解釋應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
對於因本服務而產生的糾紛,以本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
第 12 條(個人資訊的處理)
本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個人資訊保護政策」適當處理通過使用本服務而獲得的個人資訊。
以上